| 1. |
免費保用服務只適用於由信興電器貿易有限公司直接入口之行貨,並只限於在香港或澳門發售之 Panasonic耳筒。 |
| 2. |
客人必須於修理時將收據之正本(列明購買日期,商戶名稱及產品型號)及保用標貼(附於包裝盒背面)一 併出示予本公司職員查閱方為有效。 |
| 3. |
除保用標貼外,任何商號及人仕發出之保用書,均不為本公司所認可。 |
| 4. |
受保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,因故障而需修理及更換零件,費用全免。惟曾經被非本公司技術員恣意改換或修理;曾因錯誤操作、疏忽使用、意外事件、受潮受濕、蟲害、天然災害而引致損壞、不依說明書使用、機身編號曾被塗改或刪除,免費保用服務將會自動失效。此外,經更換後之任何損壞零件將歸屬本公司所有。 |
| 5. |
客戶需自攜耳筒到本司修理,上門服務則另收費。 |
| 6. |
如有任何爭議,信興電器貿易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 |
| 7. |
此保用證之所有資料如有任何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 |